法院讯(陈珊)“张老板(化名),这是林法官,今天专程来解决你和胡某(化名)的矛盾。”6月的一个艳阳天,宜宾市南溪区刘家镇太平村支部书记马大云和法官林涛一路,找到了正在西瓜地旁忙活的张老板。
法官与村干部一同找到正在干活的张老板
看到法官一行的到来,张老板紧皱的眉头稍微舒缓了下来,说到:“法官你看,今年投产的西瓜大丰收了,但因摊上这一档子事情,我却怎么也高兴不起来啊。”张老板放下手中的活儿向法官说起了事情的来龙去脉。
据介绍,今年2月张老板通过承包20多亩土地种植大棚西瓜,投产后西瓜长势也很好。但就在一个月前,胡某10岁的儿子却摔进了西瓜地田坎中的排水缺口受伤。
事情发生后,通过村委会、派出所、司法所多次协调,双方都没有调解成功。而胡某和张老板的矛盾也愈演愈烈。在南溪区法院“一村一政法干警”走访活动中,联系干警了解到情况后,便邀请了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与村干部来共同处理。
法官与村干部一同查看事故现场
“法官,我带你去看看事故发生的地方,这肯定就是张老板的责任,他必须得赔偿。” 接到通知的胡某也来了。
随后,在双方和村干部的引导下,法官进行了现场勘查。发现张老板承包的土地全部都架起了大棚,唯独有一个地方空着,便询问起了原因。
“这里有一条路,可以通往胡某的老房子,正是因为胡某坚决要求把路给他留出来,导致这片土地我没有利用起来,给我产生了经济损失。”张老板补充介绍到,“之前,因为胡某的鸭子啃了我的西瓜苗我们也发生过矛盾。”
听到这里,法官发现这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安全责任纠纷,原来双方早已积怨已久。并且现在矛盾已经升级,影响到了大队的和谐和村民经济的发展。
“这个心结得慢慢来解。”法官对马书记说到。
法官就地进行调解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对相邻权利人因通行必须利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义务。”法官向双方释法明理,“张老板到村上包地为村上发展作了贡献,希望大家都能各退一步,和气才能生财嘛。”
法官走进西瓜地查看种植情况
最终,在法官的耐心劝说下,两人这才松口,表示下来对赔偿金额再商量商量。临走时,法官又向张老板详细了解了今年西瓜种植和销售的情况,并对出售过程中容易发生的法律风险进行了重点提示。
法官帮助村民搬运西瓜
“像张老板这样,承包村民的土地进行规模种植不仅盘活了‘空置’土地,给村民带来了收益,对我们农村的发展也是大有好处。但是在发展过程中难免会发生矛盾,遇到各种法律风险,现在好了,有了法官加持,我们乡村经济的发展就更有底气了。”马书记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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