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罗小清 丁清霞)“1、2、3……一共3000元,你再数一数。家里确实困难,才拖了那么长时间还给你,感谢你的大度,不追究利息。”6月29日,被执行人赵某(化名)的母亲钱某(化名)在南溪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将3000元借款本金交到申请执行人李某(化名)的手里。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执行完毕。
被执行人赵某的母亲钱某在南溪区法院执行事务中心交付3000元借欠款
2022年2月,李某因赵某未履行生效判决向法院申请执行,立案后,经调查未发现赵某有银行存款等可供执行的财产。考虑到双方之前是朋友关系,在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约定赵某于今年5月底一次性付清本金及利息4000元。
近日,李某因赵某未按时履行和解协议联系到执行法官。获悉该情况后,执行法官立即前往赵某家中进行调查,仅找到其母亲钱某。据了解,赵某在今年5月因骑摩托车摔伤了腿,目前还在医院养伤。随后,钱某提供了赵某的相关就医证明,并主动提出替赵某偿还该笔借款。但因其没有工作,仅靠卖菜积攒了一点钱,只够偿还借款本金3000元,她希望申请方能做些让步。
鉴于被执行人赵某家中确实困难,且其母亲明事理,执行法官与李某多次沟通后,李某表示愿意只收回借款本金3000元,放弃对其他利息的要求。6月29日,在执行法官的见证下,赵某母亲将借款本金3000元钱一次性归还李某,并再次感谢了他的宽宏大量。
一边是好意借款给朋友后收不回钱的申请执行人,一边是家庭确实困难的被执行人,南溪区法院始终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公正办理案件的同时,以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的温度与柔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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