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 “谢谢!感谢你们温暖贴心的服务!让我丢失了近二十年的房产档案失而复得,而且还出具生效证明,解决了我家房产过户问题!感谢为民服务的法官们!”近日,当事人王大姐推开了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办公室大门,工作人员李静观察到王某焦急万分,面色不佳、说话语无伦次,便主动引导其入座、为其倒上热水,询问其想要调取的材料。
原来,王大姐在2002年离婚时法院将位于头区的一套房屋所有权判决给她,判决已经生效了,但是判决文书她却丢失了,而且承办法官退休,时隔二十年,房子还能过户吗?带着疑问和苦闷的王大姐来到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信访办公室寻求帮助。
了解到相关情况后,信访办工作人员李静迅速向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副庭长钱军洋进行了汇报。看到已临近下班时间,怕王大姐在法院等太久耽误房产交易中心办理过户,钱庭长与档案室负责人马婕快速取得了联系。因该案系二十年前的案件,且承办法官退休,电子调档系统无法查询到该案件。马婕和李静又到档案室一本一本翻阅了多年前的诉讼档案。通过大家耐心细致查找,终于找到了该案的裁判文书,在确认案件判决无上诉、无发回改判、无再审等情况后,第一时间向王大姐出具了判决书的生效证明,并加盖了法院的公章,然后慎重交给了王大姐。
拿着法律文书,看着中午不吃饭不休息全心全意的帮助她寻找档案的法院工作人员,王大姐不禁眼圈发红,声音哽咽。她满含泪水对所有工作人员深深鞠了一躬,感动的握紧工作人员的手,因此便上演了文中开头感人暖心的一幕。
只有办好了关乎群众的一件件小事,才能办好让人民满意这件大事。今后,头区法院将继续紧紧围绕档案工作“记录审判、传承法治、服务群众”目标,深入贯彻示范法院创建活动要求,进一步优化诉讼档案服务功能,切实提升司法为民实效,让人民群众在查档、调档中真切感受到司法为民的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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