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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小讲堂|限制消费令,你应该知道这些事

发布时间:2022-07-12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生活中我们时常会看到某些人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无法乘坐飞机、高铁等交通工具的报道,除此之外,关于限制消费还有哪些知识点是需要get的呢?下面通过一个小案例了解一下限制消费的具体情况吧!

  案例回顾:

  申请人王某与被申请人刘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法院依法作出的民事判决书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于被执行人刘某没有履行法律文书生效的内容,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汪清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被执行人财产状况表。

  通过线上线下查询,发现被执行人刘某无可供执行的财产,在送达执行通知后,被执行人刘某依旧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执行通知书生效的法律义务,于是执行局依法将被执行人刘某限制高消费同时向被执行人刘某送达限制高消费令,刘某得知以后出门坐高铁要受限制,被执行人刘某主动与申请人和谈,最后达成和解协议,分期履行法律生文书生效内容。极大地保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哪些情形下会被限制消费?

  在人民法院执行过程中,人民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后,如被执行人在期限内未履行执行通知书所确定的相关执行内容,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一条第一款:“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的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限制消费措施,限制其高消费及非生活或者经营必须的有关消费”之规定,法院在受理执行案件时审查法律文书是否生效,且在执行过程中,法院应在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书指定期间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情形下,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人民法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采取限制高消费行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第三条,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限制高消费的目的:

  限制高消费的目的是为了防止财产减损。但买房、租赁高档写字楼等行为,还可能使财产增加,从而有利于法院判决的执行。

  限制高消费对高消费行为以及交通出行等行为予以限制,目的就是为了让被执行人感到不方便,从而主动去履行法院生效判决。

  提示:

  限制消费措施,对被执行人的生活、工作等多个方面都带来了极大的限制和不便,是人民法院办理执行案件的利器,对敦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法律义务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只有满足以下情形之一的,执行法院才可解除限制消费措施:被执行人债务履行完毕、经申请人同意、被执行公司更换法定代表人、被执行企业进入破产程序。请大家自觉履行个人义务,避免因限制消费对生活等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作者:徐瑞颖 作者单位:汪清林区基层法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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