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韩雪 刘子宁)近日,崇信县法院干警走出法庭,在柏树镇某村村部庭审了原告黄某与被告李某名誉权纠纷一案。
巡回庭审现场
据了解,原被告系妯娌关系且相邻而居,2021年8月8日,被告在某微信群内通过语音的方式散布原告不满其儿媳及亲家的不实言论,原告发现后要求被告撤回删除,被告态度坚决,拒不删除,且毫无道歉之意。于是,原告以被告恶意贬损其人格尊严,使其遭受精神损害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
案件审理过程中,原被告在诉辩过程中互不相让,恶语相向,相互指责对方在日常生活中的是是非非。法官在认真倾听双方的意见后,耐心细致地围绕日常生活中的小事,结合法律法规,向当事人释法明理,用亲情展开调解,向双方阐述了“万事以和为贵”“家和万事兴”的道理,双方当事当庭表示认同,握手和好。
“原来法院审理案子是这样的,和我想象中的不一样。”“以后可不敢在微信群和朋友圈随意评论他人,有可能会‘吃官司’呀!”参加现场庭审的群众纷纷表示。
开展巡回审判,不仅发挥着便民利民、减少当事人诉讼成本、促进矛盾纠纷就地化解的积极作用,也合理照顾了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增加了司法公开的透明度,体现了人民法院“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原则,真正实现了打通司法正义的“最后一公里”。
今后,崇信县法院将充分发挥人民法庭的前沿审判阵地作用,在开展巡回审判的同时以案释法,进行普法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积极联动基层群众组织,融入乡村治理大格局,主动延伸审判职能,推进各项便民利民措施落地落实,在助力乡村振兴,服务基层社会治理中彰显司法为民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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