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刘潇)“感谢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的干警,你们的效率真是太高了!”远在辽宁省的东港市人民法院干警通过电话向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工作表达了感谢。
事情起源于一次委托送达。近日,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该案被告张某的户籍所在地位于吉林省汪清县春阳镇老庙村,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作为张某住所地就近的林区法院,受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委托,代为向被告张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收到管辖法院的委托函,汪清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干警在电话联系张某无果后,立即前往春阳镇老庙村寻找被告张某。干警至老庙村实地走访后,未能按原告提供的地址寻找到张某,经向该村监委会主任调查其相关信息并做好笔录,确认被告张某已离开户籍地,外出务工多年,为核实情况,干警又来到当地派出所,在确认无法按照原告提供的地址送达后,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即刻将相关情况回函告知辽宁省东港市人民法院。
这是汪清林区基层法院作为协作法院,首次开展委托送达工作。在节约司法成本,减轻当事人诉累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是诉讼服务“全域通办”的重要内容。“全域通办”活动开展以来,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共办理跨域立案案件2件,开展委托送达1次,开展法治宣传1次,提供法律咨询服务10余次,得到林区群众的广泛认可。
汪清林区基层法院在后续工作中,将秉持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落实“全域通办”各项具体举措,结合“法官进网格”、“基层建设年”等活动,在落细、落实全域通办“七大事项”基础上,拓展诉讼服务,加强法院间的联动协作,让诉讼服务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止步。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