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林永德)近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在八家子巡回审判点诉前调解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件。
原告于2011年出资购买锅炉主机及辅助设备,用于被告八家子镇某企业锅炉房供热取暖,该企业承诺将锅炉主机及辅助设备费用按2011年当地多家锅炉厂比价后的使用费赔偿给原告,现该企业未按承诺赔偿给原告。经原告申请某资产评估事务所评估上述资产价值合计为171.33万元。原告认为被告的行为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故提起诉讼。
经了解,原被告双方均有诉前调解的意愿,为了便利当事人,法院决定在八家子巡回审判点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调解。诉前调解法官耐心沟通,释法析理,但一方当事人认为赔偿数额较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表示尚需向公司领导汇报沟通后,再进一步研究确定下来。虽然此次调解未能达到最佳效果,但是林区法院真心实意为群众办实事的工作态度和为群众提供更优质的司法服务的工作作风赢得了双方当事人赞誉。
近年来,和龙林区基层法院进一步推进一站式多元解纷,充分发挥“司法调解+司法确认”优势,积极引导来院起诉的当事人优先选择诉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让越来越多的纠纷化解在诉前,在节约司法资源的同时,让当事人深切感受到法官的耐心和司法温度,大大提升了人民群众幸福感和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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