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为群众办实事丨不起诉挽救迷途学子,严训诫助从“心”启航
你愿意为了一点蝇头小利
出售银行卡或电话卡
从而被贴上“犯罪”的标签吗?
近年来
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
“两卡”泛滥正是根源之一
不少在校学生因出售出借“两卡”
涉帮助网络犯罪活动而被捕
那么该如何在打击犯罪的同时
挽救涉罪学生
让陷入迷途的他们
感受到司法温暖呢?
“谢谢检察官给我这次机会,让我还能回学校读书,我已经深刻忏悔了自己犯下的错误,以后我不会再犯。”9月1日,富民县检察院在宣布对在校大学生段某相对不起诉决定时,段某诚恳地说道。
9月初正是开学季,不少学子已步入校园,开启青葱求学之路,然而20岁的段某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却因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仍将自己名下的两张银行卡及其绑定的微信、支付宝账号借出并协助嫌疑人转账取现,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考虑到段某作为一名在校大学生,因想为家庭减轻生活负担而误入歧途,令人十分痛心,如果对段某提起公诉,无疑将给这位还未迈入社会的大学生留下人生污点,其个人发展和家庭都将披上一层阴影。
在与相关学校沟通联系后,检察官充分了解其学习情况、在校表现、涉“两卡”犯罪原因、是否具有帮教条件等,严格进行综合评判,认为段某犯罪情节轻微,并具有认罪认罚情节,能够意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最终决定对段某作出相对不起诉的决定。
在宣布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检察官对段某进行法治教育,警示其认清犯罪本质,明辨是非,防止再次落入犯罪陷阱,引导其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希望其能够深刻反思,吸取教训,走好今后的成长道路,同时充分阐述了拟对其作相对不起诉的理由和法律依据。
在此案中,检察官坚持惩治与挽救相结合,贯彻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用心用情依法办案,既让‘问题大学生’感受到法律善意不可辜负,又能及时修正自己的人生坐标,充分彰显检察机关司法为民,提升检察公信力。而针对涉“两卡”犯罪持续高发,特别是利用在校学生买卖“两卡”问题突出的情况,富民县检察院从严打击、坚决遏制,对于引诱、拉拢在校学生买卖“两卡”的犯罪分子从重处罚,绝不姑息。
检察官提示:广大在校大学生,切莫因贪图一时小利而误入歧途,耽误美好前程,非法牟利的方式万万不可尝试,只有通过勤劳的双手诚实劳动才是唯一正道。
来源丨富民县人民检察院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