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宗威)今年以来,沭阳县检察院认真贯彻最高人民检察院“质量建设年”部署要求,以专项评查为抓手,多措并举倒逼提升司法办案质效。
一是明确专项评查要求。以服务检察业务发展和司法办案规范为目标,组织评查人员积极学习《检察机关案件质量主要评价指标》、《人民检察院刑事案件办理流程监控要点》等工作规范,对年度、季度、月度的案件专项评查工作进行部署,明确人员分工、压实监管职责,先后组织开展涉民营企业案件、不捕不诉案件等专项评查6次400余件。着眼检察业务和司法办案的关键环节,定期分析研判案件管理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锁定专项评查要点并确定评查方式,今年以来,共发现问题线索和评查要点20余个。
二是聚焦检察工作大局。将“案-件比”、检察官业绩考评、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等近年来检察改革中的新方向作为专项评查切入点,对退回补充侦查案件、未适用认罪认罚案件等进行专项评查,截至今年8月,该院20余项考核指标位居全市前列。主动听取办案检察官的意见,形成共识,如在存疑不捕案件专项评查中,发现多个件案件存在侦查监督线索,评查人员与办案检察官就开展监督的必要性等进行讨论,逐案明确监督方式,推动个案监督与类案规范有机结合。
三是推动评查结果运用。深耕问题整改,在全市检察机关中率先出台《案件检视工作实施办法》,相关办案检察官围绕案件事实认定、证据审查、法律适用等方进行检视,并案件评查结果记入检察官业绩考评系统。对专项评查发现的问题,逐一登记、跟踪整改,并不定期开展“回头看”,对于多发性的不规范问题,及时组织“小课堂”培训,今年以来,开展“回头看”抽查3次,小课堂培训2次。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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