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离京出席亚太经合组织领导人非正式会议并对秘鲁进行访问
健全全面从严治党体系是深入推进党的自我革命的有效途径
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预留抚养费——未成年人保护新尝试

发布时间:2022-09-19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陶铸民)近日,梅河口市人民法院山城法庭调解了一起特殊的离婚纠纷,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做出了有益的尝试。

  案情回顾:

  张某与王某系夫妻关系,二人婚后生育一子,后由于家庭琐事感情不和,要求离婚。但因财产分配以及抚养费等问题产生了纠纷,故此诉讼至梅河口法院。

  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法庭开展了调解。在解决双方当事人财产问题后,双方却在抚养费问题上产生了纠纷。原来张某离婚后就准备去外地务工,王某担心其将来难以按期支付抚养费用,对此双方一直争执不下。

  在了解双方的想法和顾虑之后,工作人员进行了针对性的调解,最后在双方的共有财产中预留出十万元交与王某,作为孩子的抚养费。

  法官心语:

  在离婚纠纷中不但应该考虑到离婚双方的权利,更不能忽视未成人的保护,应该认识到未成年人的成长是一个长期的持续过程。而当今社会人口流动大,各类经济活动频繁,容易出现离异后父母各在一方,抚养给付不及时或者讨要抚养难等问题,不利于未成人的权益保护和健康成长。所以在双方经济条件允许且同意的情况下在共同财产中预留一部分作为未成年人的抚养费,是对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一种有益尝试。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