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绿色发展理念 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延边林区中级法院联合多单位开展“9•26吉林生态日”普法宣传活动
法院讯(崔英美)为进一步宣传生态环境司法保护政策,以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司法保障服务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在第二个“9•26吉林生态日”当天,吉林省延边林区中级法院联合吉林省人民检察院延边林区分院、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吉林省珲春林区人民检察院、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珲春局、东北虎豹国家公园管理局珲春市局、珲春森林公安分局联合开展“9•26吉林生态日”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紧紧围绕“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主题,充分展现林区法院特色,以“审判庭+广场+林场”多点位模式进行法治宣传。
举行公开庭审,筑牢法律敬畏之心
在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审判庭,法官公开审理了一件危害国家重点保护植物案件,通过“以案释法”的形式,提升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观念。同时,按照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的规定》《关于吉林省环境资源指定管辖法院受理案件范围的规定》要求,珲春林区基层法院对汪清林区人民检察院集中移送的3起环境资源案件进行立案受理。
开展普法宣传,营造浓厚法治氛围
在珲春市世纪广场,干警们布置了印有“9•26吉林生态日”的由来、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动植物图片的宣传海报展架,拉起横幅,搭起法律咨询台解答群众法律问题,并通过发放环境保护典型案例手册,利用广告宣传车循环播放宣传片等方式,普及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活动当天,共计发放普法宣传手册500余份,解答群众法律问题200余次,进一步提高了公众生态环境保护法治意识。
召开座谈会议,听取企业意见建议
在珲春林业局英安林场,干警们对环境资源案件指定管辖改革举措进行了深入讲解,对“林长+法官”工作机制进行了详细介绍。并呼吁林业企业要始终坚持生态保护,充分运用自身能力,为环境保护贡献智慧力量。林场负责同志表示将着重提高职工对环境保护的认识,不断完善企业内部机制,与法院共同守护延边林区绿水青山。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