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些年来,不法分子逐渐盯上了老年人的钱袋子,利用老年人的心理、性格等特点,屡次向老年人痛下黑手,编织出各种五花八门的虚假投资项目,诈骗老年人辛苦一辈子积攒下来的养老钱,给老年人造成经济损失、精神痛苦,严重影响老年人身心健康、家庭和睦。
诈骗分子以提供“养老服务”、投资“养老项目”、销售“养老产品”等各种形式哄骗老人掏钱的方式五花八门、防不胜防,今天,就给大家介绍6种常见养老诈骗类型,一定要转给父母,切勿贪小便宜吃大亏。
类型1:提供“养老服务”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利用上门照料、机构托管、提供床位等形式,通过诱骗中老年人签订合同、缴纳会费、预售养老床位等手段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占有他人财物,涉嫌合同诈骗、普通诈骗。
类型2:投资“养老项目”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以投资养老保险项目、投资开办养老院、购买养老公寓、入股养生基地、售后定期返点、承诺高额分红、保本高息等方式,涉嫌诱骗中老年人参与非法集资或非法吸收公众存款。
类型3:销售“养老产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通过提供免费旅游观光、情感陪护、虚假宣传等手段,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会议营销、养生讲座等方式,诱骗中老年人购买价格虚高的保健品或者假冒伪劣产品,涉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和普通诈骗。
类型4:宣称“以房养老”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用“以房养老”名义诱骗老人抵押房产,诈骗资金,打着有高收益回报等旗号诱骗老年人办理房产抵押、诈骗资金,再把借来的钱拿去买其所推荐的理财产品。
类型5:代办“养老保险”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银行、保险机构的工作人员虚构或夸大保险项目收益,隐瞒保险理赔真实程序,设置陷阱,诱导消费,涉嫌合同诈骗;有的冒充银行、保险机构工作人员以代办“提前退休”“养老保险”等为由,收取中老年人的材料费、好处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受害人交纳的保险金。
类型6:开展“养老帮扶”
此类违法犯罪主要表现为假借义务诊疗、心理关爱、直播陪护、慈善捐助、志愿者服务、组织文化活动等形式获得中老年人的信任后,以多种形式对中老年人实施诈骗。
(作者:杨刚 作者单位:白河林区基层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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