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刘琪)近年来,涉及林蛙养殖民事案件呈现出矛盾难以调和、因果关系难以确认、损失数额难以计算等态势,逐渐成为民事审判业务中案件审理的难点问题。为进一步了解林蛙养殖实际情况,更好地审理涉林案件,10月28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召开涉林蛙养殖损失认定疑难问题座谈会,中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亚坤、民事审判庭全体干警、长白山森工集团资源开发部门负责人、林蛙养殖专家、律师以及林蛙养殖户代表参加座谈。
会上,各方代表对林业企业林蛙养殖合同签订和履行情况、承包户林蛙养殖投资与收益情况、林蛙养殖场司法鉴定与评估情况,以及律师在代理林蛙养殖案件中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并结合林蛙养殖实践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集中讨论。通过交流座谈,各方代表对林蛙养殖损失认定中的疑难问题充分交换了意见,为延边林区两级法院此类案件的裁判尺度统一提供有益参考。
张亚坤表示,此次座谈会通过统一认识、找准对策,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解决办法,实现了预期目标。在接下来的工作中,要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
一是加强沟通协作,增进业务交流。法院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要与律师、当事人、鉴定人及相关部门增进沟通交流,形成工作合力。
二是统一裁判尺度,确保同案同判。通过认真分析研讨,确定统一的裁判标准,尽快贯彻落实到位,确保做到同案同判,增强司法公信力。
三是坚持公正司法,避免风险隐患。要把此次座谈会的理论成果转化为提升办案水平、提高案件质量的强大内生动力,确保司法公正权威。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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