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安青龙)近年来,随着社会的发展,法院审理民商事案件的数量及案件标的额的增长,被执行人逃避执行、阻挠执行等行为对社会诚信、司法权威的危害越来越大。为正确适用拒执罪,有效破解执行难,近日,延边林区中级法院召开拒执罪证据认定案例研讨会,就拒执罪司法适用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庄建生,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袁志伟及执行局、刑事审判庭相关干警参加研讨会。
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是延边林区两级法院长期以来持续开展的一项重要工作。自执行攻坚开展以来,延边林区两级法院严厉打击拒执犯罪,取得较好的社会和法律效果,但同时仍存在拒执罪构成标准认识不统一,相关部门认定标准、案件流转程序、证据审查标准认定不统一,侦办犯罪手段匮乏,犯罪证据固定难度大等难处。
会上,执行干警逐一梳理案件执行过程中的具体情况、证据状态、拒执情节等。参会人员围绕案件涉及的相关法律条文、犯罪构成、证据认定等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并提出可行的意见和建议:一是强化联动,进一步加强公检法在办理拒执罪案件中的职责分工和定罪量刑标准,外部主动对接公安、检察机关职能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统一思想认识。二是通过“公诉”加“自诉”形成打击拒执罪的合力,两种方式互补运行,将不予受理的公诉案件均转为自诉案件,不仅充分保障申请执行人诉权,也最大限度发动社会力量解决执行难。三是组织干警重点学习拒不履行判决、裁定罪的办理机制及实操经验,厘清拒执犯罪办理工作疑难点,定期召开执行法官拒执罪办理专题学习,确保案件的高效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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