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高院机关召开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
在中共中央作出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决定、全党全国上下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之际,2022年11月4日,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召开高院机关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大会,对高院机关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再动员再部署。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海龙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强调
要充分发挥高院机关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区法院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热潮,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的二十大精神上来,把力量凝聚到党的二十大确定的各项任务上来,切实履行好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职责任务,奋力推动新时代新征程全区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广西篇章贡献司法力量。
会议指出
要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大意义。高院机关和全区法院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自治区党委和最高人民法院的部署要求,把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全面学习、全面把握、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全区法院系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尽收其效。
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的核心要义和丰富内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要认真研读学习、深刻领会党的二十大重要文件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完整、准确、全面领会把握党的二十大精神,特别是要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好以下几个方面: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的二十大主题,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过去5年工作和新时代10年伟大变革的重大意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以中国式现代化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使命任务,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以伟大自我革命引领伟大社会革命的重要要求,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团结奋斗的时代要求,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法治建设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以及国家安全等方面的重大部署,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党章(修正案)的内容和意义,深刻领会和准确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要求
全区法院紧密结合法院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定不移捍卫“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围绕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的重大部署,积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广西、法治广西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提出的“五个更大”重要要求,结合法院实际对标对表找准贯彻落实的切入点、结合点,切实把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到法院工作全过程各方面,体现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行动中,为奋力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贡献司法力量。
全区法院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持续兴起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热潮。要严格按照党中央、最高人民法院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安排,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不断走深走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际成效。为开创新时代壮美广西建设新局面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广西篇章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会议由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赵志军主持。
中国法制法治网摘编:黄耀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