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记 | 收受105次红包终毁前程
“每次工程项目验收都拖得比较久,为了项目尽早验收过关,我们每次都会给1000至2000元的红包给他。”我们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金秀瑶族自治县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原副站长李某涉嫌利用其监督工程验收的职务便利,违规收受施工方现金红包的问题线索,随即组成核查组进行初核。
我们到县住建局侧面了解李某的情况。“他是我们单位的老员工了,业务能力强,为人低调、老实本分,人缘也不错。”单位同事均表示,李某人品不错。我们决定与李某正面接触。
“我从来没收过施工方的红包,这是诬告。”我们在向李某挑明谈话目的后,李某矢口否认,显得很气愤。但我们察觉,李某说话间显得有些心虚、底气不足。
李某对我们心存戒备。我们随即向他进行教育开导,分析查处的本地类似典型案例,讲明坦白从宽的政策,使其放弃抵抗心理。
经过政策攻心,李某陆续交代了收受近20万现金红包及价值8万元礼品的事实。
然而,据我们所掌握的情况,他收受的红包礼金应该不止这些。项目负责人给的都是现金红包,无银行流水,不会留下什么把柄,李某肯定会避重就轻,并未如实交代。
我们决定再找相关项目负责人进行核实。
“我于2017年给李某送了3次红包共计2.3万元。”
“2019年至2021年,我先后8次送给李某共计2.85万元。”
……
我们搜集了大量的证人证言及书证。事实证明,李某果然避重就轻,企图蒙混过关。
当我们将这些铁证摆在李某面前时,他终于“缴械投降”了。他交代,从2004年至2021年期间,他在104个项目验收工作中,共收受105名相关人员送给的现金红包和礼品。
我们随即对李某进行政务立案调查。李某主动将自己违法所得20.35万元、收受礼品折价9.446万元及其他款项39.14万元,共计68.936万元上交国库。
鉴于李某认错态度良好,且能够积极退出违法所得,且具有从轻、减轻处分情节,金秀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决定给予其撤职处分,由专技七级降为专技十三级。
为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我们约谈了县住建局主要负责人,督促其履行主体责任,在系统内开展“以案促改 以案促治”警示教育大会,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同时,在各级各部门集中开展中层干部作风和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大力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严查项目建设从立项招标到施工监理等各个环节的腐败问题,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金秀县纪委监委)作者:潘恒 苏双如
中国法制法治网摘编:黄耀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