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罗尚掏 丁清霞)深入贯彻落实二十大精神,践行司法为民、司法便民理念,近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罗龙法庭法官郎桔一行驱车前往江南镇二郎村,通过巡回审判的方式成功调解8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原来,8起案件被告均为刘某,自2017年开始,刘某就因经营砖厂资金周转困难陆续向8原告借款并约定还款日期。借款到期后,刘某未按约履行还款义务,8原告遂将其诉至法院。考虑到原告均为二郎村和周边村民,为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决定到二郎村村委会就地审理。
为妥善审理8起案件,承办法官邀请了二郎村村干部联合开展调解工作。调解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案件事实、举证质证等进行了充分的辩论,你一言我一语,陈述着各自的无奈。承办法官耐心听取双方意见,进行释法明理,有针对性地提出了调解建议。最终在法官主持下,8起案件当事人心平气和地坐在一起协商达成调解协议,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此次巡回审判还邀请了部分村干部、村民参与旁听,在有效化解纠纷的同时,推进向群众普法工作。
矛盾在哪里,法庭就搬到哪里。近年来,罗龙法庭充分发挥“面向群众、面向农村、面向基层”的窗口作用,走进乡村,走到田间地头,通过巡回审判、就地调解等形式,努力将纠纷化解在老百姓“家门口”,以“看得见、摸得着”的方式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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