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罗小清)新年新气象,再启新征程。春节过后,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迅速从“假日模式”切换到“工作模式”,以昂扬的工作斗志、积极的工作态度、饱满的精神状态,全身心投入到执行工作中,切实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实事一:约谈法定代表人,工资当场结
1月27日,新年上班第一天上午,南溪区法院执行法官约谈某足浴店法定代表人舒某(化名),要求其立即向申请执行人周某(化名)支付拖欠工资5337元。约谈中,执行法官向舒某释明了强制执行手段及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后果,希望其能够主动履行。经过约谈,舒某当即通过微信转款方式将5337元工资支付给了周某,该案顺利执结。
实事二:害怕影响征信,欠付工资当场履行
江某某(化名)与万某某(化名)劳务合同纠纷一案,因万某某未按调解协议支付江某某工资5000元,江某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法院依法冻结万某某银行存款5000元,但因其他原因暂不能扣划。春节过后,万某某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表示愿意一次性支付江某某现金5000元,并请求法院尽快解冻其银行账户,以免影响个人征信。1月30日上午,在执行法官见证下,万某某当场将5000元现金支付给江某某,执行法官当即解除了万某某的银行账户冻结措施。
实事三:跨市区腾房,保障买受人权益
春节前夕,买受人杨某(化名)从淘宝网上竞拍到南溪区法院挂网拍卖的位于内江市市中区住房一套。因涉案房屋位置跨市区且临近春节,经执行法官与杨某及住房实际使用人沟通后,一方面保障了房屋使用人安心过完春节,另一方面由使用人书面承诺在春节后腾空房屋交付给买受人。1月30日,执行法官一行来到该房屋所在地,在当地社区代表见证下,协助使用人将房屋腾退,经过约3个小时时间,房屋顺利腾空交付给了等候多时的杨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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