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陈敏 李丹)“看到同为国家工作人员的被告人在法庭上接受法律的审判,我深感震撼和警醒。我将引以为戒,严格践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参加旁听职务犯罪庭审后,法院干警陈林深有感触地说。
为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法律素养,牢固树立拒腐防变“底线”意识,2月8日,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周某某犯受贿罪一案,区法院、区检察院和人民陪审员代表40余人参加旁听庭审,把庭审现场变身为廉政警示教育课堂,让大家现场感受法律威严。
公诉机关指控,周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在2002年至2021年期间,先后利用担任宜宾某公司企管处处长、副总裁,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监事会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原料采购、工程项目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他人财物共计人民币948.99万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且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合议庭针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组织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和辩论,充分听取了控辩双方对事实、罪名、量刑等方面的意见。通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被告人最后陈述,周某某对自己的行为悔恨不已,当庭表示认罪认罚。
庭审结束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近3个小时的庭审组织有序、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清晰再现了周某某从一名国企高管一步步走向犯罪深渊的全过程,也让在场旁听人员切身感受到违纪违法给国家、家庭和自身带来的巨大危害,警醒大家在今后的工作中时刻严守党纪国法,绷紧廉政之弦,真正做到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近年来,南溪区法院始终把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作为廉政教育的重要课堂,持续深化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自觉筑牢思想防线、严守纪法底线,力求做到以案明纪、以案学法、以案促廉,努力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和干事创业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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