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姜丽)近日,敦化市人民法院少年法庭在审理一起涉未成年人故意伤害案件中,积极主动延伸司法职能,助力涉案少年健康成长。
法院审理过程中发现,小明(化名)之所以实施犯罪行为,除却自身因素,父亲作为法定监护人,也具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2月20日,敦化法院邀请敦化市妇联联合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并依法对涉案未成年人开展联合训诫。承办法官首先对该起案件进行了宣判,随后,依法向监护人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督促监护人认真履行家庭教育义务,要求监护人签署家庭教育责任承诺书。
法官语重心长道:父母之爱子,则为之计深远。我们相信,你是爱孩子的,但缺乏对家庭教育重要性的认识,没有意识到对孩子放任不管的严重后果。应该多一些陪伴,多一些关爱,孩子的青春只有这么几年,不要错过了孩子的成长,同时也要关注孩子对未来的规划,帮助孩子走好以后的每一步。
随后,市妇联请来的心理教育导师对小明进行了心理教育,表明人生拥有很多岔路口,走错了就要及时回头,希望小明可以根据自身的特长去寻找未来的人生方向,走向光明的未来。
最后,法官向小明赠送了一些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书籍,嘱咐他一定要多看书、多学习、多沟通,增强是非分辨的能力,谨慎交友,脚踏实地,朝着正确的人生方向和目标去努力奋斗。
敦化市人民法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不断加强新时代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切实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和犯罪预防工作,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过程中,本着体现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注重加强法院与各单位联动发力,协作配合,提升案件办理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培养,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保驾护航。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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