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王少群)近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长白人民法庭通过诉前解纷机制,成功化解一起相邻权人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引发的纠纷,促使三方当事人握手言和。
该案中,诉前调案件的申请人李大娘(化名)与楼下张阿姨(化名)原是姑嫂关系。二人房屋地处繁华商业区,张阿姨在与李大娘弟弟离婚后就购买了新房搬离,先后将老房出租给多家商户做经营使用。因为双方原系亲戚,现在还是邻居,李大娘一直默许张阿姨的行为。但最近五年,张阿姨将房屋租给了一家经营水产品的租户王某,由于水产生意需要长期使用水池,导致李大娘家水汽越来越大。李大娘找到张阿姨和王某要求解决,张阿姨和王某虽然同意解决,但贴防潮墙板,改动水池、空调位置等方案均没有得到李大娘的认可。多次协商无果后,李大娘态度逐渐激动,拒绝再行协商,坚决要求王某搬离。三方矛盾无法调和,李大娘找到人民法庭帮助解决。
图来源于网络
接到李大娘求助后,承办法官发现虽然表面上三方关系已经非常紧张,但矛盾解决却仍有转机。因此,法官在征得李大娘同意后,通过诉前解纷机制,找到三方开展诉前调解工作。通过开展实地调查、当面了解等方式,承办法官对于案情有了更深入的了解。从李大娘和张阿姨原有的亲戚关系以及张阿姨和王某的合同履行时间入手,结合对张阿姨和王某进行普法释法、对李大娘开展情理劝和的方式,促成三方达成和解。最终,李大娘同意张阿姨可以继续将房屋出租用于经营,但不得影响李大娘的正常生活和建筑物的安全;王某可以继续经营至其与张阿姨的确定租期届满。王某同意不再续约,张阿姨也承诺在今后的房屋租赁过程中会限制承租人对房屋的使用方式,避免对李大娘的正常生活和建筑物本身造成影响。在今年春节期间经营旺季到来前,王某已搬离出租房屋,迁至他处继续营业。张阿姨再次外租时也拒绝了其他不合适的租赁客户,李大娘和张阿姨之间多年的紧张关系得到了缓和。
近年来,长白人民法庭切实落实院党组的工作部署,发挥人民法庭在基层矛盾化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重视基层人民群众中的每一件小难题、小纠纷,用心用情化解矛盾,在实际案件中释法普法,让法律适用生动起来,让司法为民深入人心!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