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罗小清)3月13日一早,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一旧案申请执行人陈某(化名)的电话,称发现被执行人文某(化名)在绵阳市平武县某山区里经营矿场,有大量资金收入,但拒不还钱。指挥中心立即将该情况反馈给案件承办人。
经查,陈某申请执行文某的案件共两起,一起是民间借贷纠纷,文某欠陈某本金35万元及利息;另一起是承揽合同纠纷,文某欠陈某本金41万元及利息。两案均系2018年旧案,因查询后未发现文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也未发现文某行踪,均以终本结案。
收到被执行人线索后,承办人立即与陈某取得联系,获悉陈某已在当地蹲守文某两天两夜,并通过望远镜远距离确认了文某身份。为了不让申请执行人的付出落空,南溪区法院执行局局长冯庆亲自协调后带领法官助理、司法警察一行5人,于当天中午出发,驱车前往文某所在地点,由于当地未修通高速公路,一行人经过跋涉于当晚22时许到达平武县。考虑到被执行人系当地矿主,贸然实施拘传可能存在较大风险,冯庆当即与平武县法院执行局取得联系请求支援,并与陈某反复沟通确认行动方案。14日早上7点,在平武县法院干警的支援下,一行人奔赴被执行人文某所在矿场。临近矿场时,文某有所警觉驾车逃离,在与平武县法院干警沟通后由冯庆一行人继续追赶。直到14日晚21时,追击至距离平武县约300公里的成都市金牛区洞子口派出所附近将文某截获,由于文某亲人在场阻挡执行,工作人员随即向洞子口派出所请求支援,在公安干警帮助下将文某带至派出所,当场向文某宣读了拘传文书,此时已是15日凌晨。
执行法官在洞子街派出所门口当场向文某宣读了拘传文书
随后,一行人连夜驱车赶回南溪,稍作休息后对文某开展搜查、宣布预拘留决定并予以训诫。训诫期间,文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配合法院执行,并主动联系其亲属筹措资金。
15日上午11时许,文某亲属将现金68万余元存到陈某指定账户,另向法院指定案件账户支付了15万余元,将两案所有支付义务全部履行完毕,法院为其解除了所有强制执行措施。至此,这两起积案在时隔5年后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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