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罗燃)陕西某市的街道上,来自四川江油法院的法官正在一栋尚未完工的大楼前张贴查封公告。什么案子,居然会让法官跨省查封烂尾楼?
案情简介
事情还要从三天前说起。
杨某与黄某、岳某的借款纠纷,在杨某申请强制执行后,因被执行人名下财产不足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支付义务,导致一直没有执行到位。不久前,杨某得知被执行人黄某在陕西某市有多套已经办理了网签备案的房屋,但这些房屋所在的楼盘目前已全面停工,成了烂尾楼。
杨某觉得,自己似乎看到了一丝转机,但又担心法院认为烂尾房不具有处置的价值。
跨省执行
从杨某处得知该线索后,江油法院执行法官当即动身,远赴陕西某市,到当地实地调查了解情况。执行法官通过询问有关部门、走访现场、收集网络信息等方式,进一步掌握了该楼盘目前已完成主体建设,但电梯、水、电、消防等未安装。同时,还了解到当地法院因其他案件的强制执行亦对该项目楼盘的部分房屋进行司法拍卖。
综合考虑后,执行法官认为上述楼盘的房屋仍具有一定市场价值,对网签备案在被执行人黄某名下的部分房屋进行了查封。后续,将及时开展司法评估以及司法拍卖。
法律小贴士
什么情形下烂尾房会被查封和处置?
法官:并非所有的烂尾房、烂尾楼都没有处置价值,在执行案件的办理中,执行法官将根据房屋以及楼盘的具体情况(是否合法建筑?是否办理网签备案等)作出判断,而烂尾房、烂尾楼的具体价值多少,起拍价多少合适,则要通过司法评估,由专门机构通过评估给出价格。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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