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马龙)“感谢伊宁市法院,为了我的案子你们辛苦了,如果不是你们执行有力度,我的钱根本要不回来。”3月25日,范女士将手中印有“青天有鉴 司法为民”的锦旗赠给伊宁市人民法院后连声道谢。
2020年5月,伊宁市人民法院判决翟某、王某偿还范女士借款本息27万余元,但翟某、王某并未按法院生效判决履行相应义务。2020年10月,范女士迫于无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对被执行人翟某、王某名下的银行存款、不动产、车辆等信息进行查询,未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遂对两名被执行人依法进行传唤,督促其积极履行还款义务,但两名被执行人心存侥幸,拒不配合法院执行工作,逃避执行。
被执行人无财产且不配合法院执行的行为让案件办理工作陷入僵局,但执行局并没有就此放弃,经研究决定协商多方力量再次对被执行人翟某、王某名下财产进行彻查。经过调查,被执行人翟某、王某在判决生效后,将王某名下的某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进行退保,但退保所得到的钱款并未履行法定还款义务,而是用于其他开支,情节严重,已涉嫌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执行局遂将案件移送伊宁市公安局立案侦查。
后经伊宁市公安局侦查终结,该案件被移送至伊宁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被执行人翟某、王某在得知消息后慌了神,主动与法院、检察院取得联系,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忏悔,愿意主动协商解决。
2023年3月24日,在法院、检察院办案干警的主持下,被执行人翟某、王某一次性偿还拖欠范女士的案款27万余元,范女士终于拿回了拖欠三年之久的借款。
伊宁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王春明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执行局将紧密联系伊宁市各司法部门,形成执行合力,加大执行力度,从而让被执行人感受到执行的威慑力,更好地维护司法公信力和法治权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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