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贯彻三次全会精神在行动●“振兴路上谱新篇”|十八洞村的明白账
国办:同意4个省级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
悟规律 明方向 学方法 增智慧丨在法治轨道上深化改革
 ·[视频]九霄逐梦,看今朝!神舟十九号航天员乘组地面训.. ·[视频]汪公馆里的“伪装者”(上) ·[视频]一线见闻丨区域协作谱新篇 ·[视频]中国科学院与“两弹一星”纪念馆重新开放 传承.. ·[视频]奋进强国路 阔步新征程·江河见证丨守护好“中.. ·[视频]潜伏敌营的“佩剑将军”(上) ·[视频]新时代的伟大变革丨书写在绿水青山间的生态答卷 ·[视频]我的土地我的家丨第34个全国土地日公益宣传片 ·[视频]天宫TV | 光耀天际,见宇宙之美 ·[视频]无名者之歌 ·[视频]黑猫警长又双叒更新啦! ·[视频]速看!防间保密微视频《消失的“她”》 ·[视频]先睹为快!第18届世界水资源大会主题片来了~ ·[视频]天宫TV | 给我们一个小桌子 还你们一个菜园.. ·[视频]全国生态日主题宣传片 ·[视频]首个全国生态日|中国国家公园旗舰物种来啦! ·[视频]提前184天!又一重大水利工程取得新进展 ·[视频]案例展示|第1批全国智慧旅游沉浸式体验新空间 ·[视频]消失的他,一个隐藏20多年的秘密….. ·[视频]激情燃烧的岁月丨《飞航印记》第3集

法庭故事|“这回你找对地方了!”

发布时间:2023-03-28  来源:中国法院新闻网  字体大小[ ]

  法院讯(阿迪拉·阿布都热西提 周春燕)“拿着十几张欠条,找了很多地方,腿都快跑断了,也没拿到钱,怎么也没想到恰热克人民法庭帮我拿回了这笔钱!”这是近日莎车县人民法院恰热克人民法庭接待的一位当事人李大姐在案件调解后由衷的感叹。

  据了解,李大姐的丈夫生前在莎车县恰热克镇承包工程,工程结束后,账款还没结清就发生意外离开了人世。爱人的离世,让李大姐悲痛至极,加之小儿子还在上大学,生活的重担都压在了近60岁的李大姐身上,十几万元的工程款对这个家庭来说无疑就是一笔救命钱。李大姐拿着欠条找到债务人要求还款,结果他们以“人都不在了,还什么钱!”的理由拒绝还钱,李大姐又找相关工程单位负责人协调解决,但也被对方以各种理由推脱而吃了闭门羹,无奈之下,李大姐只能找债务人所在乡镇党委寻求解决途径,但结果仍不尽人意。“要钱”之路的不顺,让文化程度低的李大姐感到力不从心,最后抱着试一试的态度找到了工程地人民法庭寻求帮助。

  莎车县人民法院恰热克人民法庭庭长阿布都热合曼·依迪热斯在该法庭诉讼服务中心接待了李大姐,在耐心听她讲完事情经过,并详细询问了一些细节、仔细查看了欠条后,阿庭长肯定地答复:“李大姐,这回你找对地方了!放心,这个事儿我们解决!”,“真能这样痛快?”李大姐心里直犯嘀咕,跑了那么多的路无果后,她怎么都不相信这就“找对地儿了”。在书记员的指引下交了相关材料后,李大姐半信半疑地离开了恰热克人民法庭。

  考虑到此案涉及15个债务人,人数较多且居住较为分散,逐个化解用时较长的现实问题,阿庭长决定组织召开诉前联席调解会议化解此纠纷,便立即与债务人所在地党委、司法所、派出所、债务人所在村等相关单位沟通联席会相关事宜,特邀驻庭人民调解员及所有债务人参加联席会。

  联席会上,阿庭长反复从法律层面和人情道德层面进行了详细的释法析理,并一再强调“不是人不在了欠的钱就不用还了,法治社会,咱们既得讲法也得讲理才能有人情味。”经过一下午的沟通、商讨,最终欠款人一致同意如数兑现欠款,并纷纷表示:“幸亏法官提醒,不然我们差点就违反法律了,明天一定把钱送过来。”

  李大姐在接到恰热克人民法庭的电话,并让她第二天去拿钱的时候,真的很震惊:真想不到,前一天才去法庭交的材料,都不用交诉讼费,第二天就接到了电话让拿钱,仅一天的时间,就解决了我跑了大半年也解决不了的事情!原来“让当事人跑一次”是真的啊,恰热克法庭可真是“爱民法庭”!

  最高人民法院张军院长说过:“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让老百姓满意是人民法院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近年来,莎车县人民法院不断加强人民法庭建设,强化诉前调解,就是为了以最快的速度就地解决老百姓的司法诉求。

  “持续完善便民措施,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切实提高群众司法满意度;不断加强巡回审判,用好当地纠纷化解力量,切实提高纠纷就地化解率;定期开展释法宣讲和法治宣传,当好法治建设传播者,切实提高群众法律素养,这是人民法庭当前和今后必须要坚持做好的事情。作为人民法院司法服务的基层司法触手,人民法庭要多措并举延伸司法触角,切实在离老百姓最近的地方彰显基层社会治理中的大担当。”莎车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副院长强新鹏说。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免责声明】:以上图、文、音/视频文章内容转载于网络(本网原创文章除外),其版权均属于原作者或归属权利人。我们尊重原创,也注重分享。转发推广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仅供交流学习了解法律、法规、政策,如无意侵犯到贵公司或个人的知识产权,部分文章转发推送时未能及时与原作者取得联系,若来源标注错误或无意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告知本网制作采编部QQ号: 3555333776,微信号:GAN160003,请联系我们将立即删除或更正。电话:010-89525216。本网投稿邮箱:3555333776@QQ.COM。通讯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朝外雅宝路12号(华声国际大厦)1层 1 2 1号。本网原创文章欢迎转载,为尊重和维护原创权利,请转载时务必注明原创作者、来源:XXXXX网站。
点击查看更多评论>>发表感言:
验证码,看不清楚请点击更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