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法官,我一个女的,离婚带孩子怎么生活啊?他必须多给我钱!
原告:她要是要那么多,我给不了,等法院判吧……
夫妻本是同林鸟,但当缘分已尽时,“好聚好散”也不失为一种恰当的处理方式。近日,柳河县人民法院中心法庭成功调解一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限内通过法庭及时履行完毕,双方矛盾得以妥善化解,真正做到案结事了。
案情简介:
原告小陈(化名)与被告小宋(化名)经他人介绍后相恋并结婚,婚后育有两个女儿,前几年夫妻感情很好,但慢慢开始争吵不断,日渐疏远,小宋外出务工,二人感情淡化,故小陈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让法官助理联系小宋,但根据小陈所提供的电话及地址联系不上小宋,正当穷尽一切手段均未联系上小宋准备公告时,小宋突然联系上法官助理,并且表示自己同意离婚,但对于财产分割上存在较大争议。
法官在充分了解案件情况后,耐心地向双方释明法律,分别对二人做足思想工作进行调解,情理法相融合地劝导二人纵使婚姻关系解除,但是亲情不散,并对双方财产、子女抚养问题一一进行调解。最终,双方当事人成功化解心结,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支付部分款项。由于小陈手头资金紧张,需要时间筹钱,最终约定小陈在规定期限内分三笔将剩余款项打给小宋。
考虑到离婚案件矛盾深、执行难的问题,此案在承办时积极促进双方当事人以调解方式解决,案件调解后,当事人对处理结果十分满意,对于法院帮助履行完毕也十分感激。本案的快速审结和随案执行,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亦提高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满意度。
中心法庭在审判过程中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工作原则,下一步将继续优化新时代人民法庭职能和功能定位,强化诉源治理,全方位全角度保障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于聪)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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