钦州警方依法打击“交通事故涉枪炮”谣言
我们总说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然而也有很多人并不这样认为
造谣、诬告层出不穷......
事实上
网络造谣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为有效净化网络环境,公安部网安局部署开展为期100天的网络谣言打击整治专项行动。”
5月2日上午,钦州一男子在抖音发布视频并配文称“钦州某地凌晨发生五车相撞,宝马车辆在追逐另一辆汽车时开炮炸、有枪”等言论。
南珠派出所迅速开展核实工作。经民警现场走访以及与周围群众了解,现场并无打架斗殴以及涉枪炮等违法情况,视频内容为5月1日晚发生的一起交通事故(现由交警部门处理),网民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随后,民警依法传唤谣言发布者吴某某(男,41岁,钦南区东场镇人)到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
经查,吴某某为博取眼球、吸引粉丝关注,故意编造传播“车辆涉枪炮”的网络谣言,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吴某某作出行政处罚。
造谣者可能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01
一是民事责任。
网络造谣侵犯个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誉权、荣誉权等,按照新实施的《民法典》第179条规定,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赔偿损失、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等。
02
二是行政责任。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5条规定,散播谣言,谎报险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03
三是刑事责任。
如编造、故意传播虚假恐怖信息罪,刑法第291条规定,情节严重的,对首要分子,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警方提醒
广大网民在传播看似极端、未经证实的信息之前应三思而后行,一切利用互联网制作、复制、传播不实信息扰乱社会秩序的行为,都会受到法律追究。
中国法制法治网摘编:黄耀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