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孙风成 吴昱彤 王俐苹)为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优化审判辅助资源配置,配合全流程无纸化办案工作深度推进,实现司法审判资源优化配置与书记员权责相统一,实质性推进庭审记录方式改革,长白县人民法院在民事审判庭等部门开展庭审记录方式改革试点工作。
近日,在审理两起民间借贷案件中,因符合庭审记录方式改革措施的适用条件,在庭审中进行庭审录音录像,以代替书面庭审笔录,后将庭审录音录像刻录光盘存入卷宗。
按照相关程序要求,庭前检查庭审设备是否完整,检查是否开启数字法庭系统等工作,并由诉讼参与人签署《庭审记录方式告知确认书》;庭审开始时,由审判长再次口头告知庭审录音录像须知,本次开庭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即为庭审记录;庭审结束后由各方诉讼参与人及承办法官签署《庭审录音录像完整性记录》。此次庭审记录方式的改革转变了书记员传统的记录职能,从另一方面对于书记员文字矫正及总结的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
庭审记录方式的改革是站在区块链、人工智能、大数据等现代科技的基础平台上,更大限度的保障了庭审记录的客观、全面及完整性,在一定程度上破解司法改革难题,提升司法公信力,推进无纸化办公。
长白县人民法院加强技术支撑,定期对审判庭设备进行检查维护,保证录音录像储存安全。加强法院内网电脑技术,普及区块链应用,保证庭审录音录像的安全性、准确性。应用法官工作服务平台科技法庭,普及庭审录音录像远程同步保存技术,保证庭审录音录像长期安全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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