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朱雪莲)你以为法官只在法庭里,身着法袍、手执法槌审判案件吗?其实,在厂矿社区、学校医院、政府部门、邻里乡间、田间地头乃至当事人家里都有他们办案的身影……他们的身影无处不在……
在无法查清案件事实,或者无法从现行法律规定得出结论的时候,为了查清案件事实,法官便会利用各种方法,努力再现客观真实,使案件得以公正处理。实地走访调查是法官常用的方法,也是他们的工作常态。
近日,白山市浑江区人民法院通沟人民法庭审理了一起涉农村房屋的租赁合同纠纷案件。该案争议较大,承租方要求返还剩余租赁费,出租方要求对方支付维修租赁房屋设施的费用、因生产造成的房前田地苗木损失及解除合同腾退房屋产生的垃圾清运费,双方对租赁房屋现状、合同的履行情况表述不一且均不认可对方主张,同时根据双方提供的证据又无法准确认定案件事实。为查明案件事实,有效化解纠纷,该案的承办法官于瑞成带领团队成员一行3人进村入户,到争议现场开展实地走访踏查。
因案涉房屋地处偏远,在历经1个多小时的盘山公路和10余分钟的山路攀爬才到达房屋所处的位置。承办法官经仔细踏查房屋的现状并就具体问题向双方当事人详细询问后,对案件事实的查明有了更为精准的认识与把握。与此同时,根据查明情况与相关问题及时对案件双方进行了零距离的释法说理,取得了双方的信任和理解,为矛盾纠纷的化解打下了基础,双方均表示相信法律,相信法官,相信法院会公正审判。
该案件是浑江区人民法院司法为民理念的生动诠释。多年来,浑江区人民法院全体干警始终坚守司法为民理念,将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将走访调查与开庭审判相结合,不断延伸司法服务触角,跟进群众需求,用实际行动让群众感受到来自司法的真情关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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