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部法律实施三周年!最高检召开发布会通报法律监督工作情况
7月5日,最高检召开“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法律监督”新闻发布会。
7月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召开“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 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法律监督”新闻发布会。最高检新闻发言人李雪慧介绍,本次发布会主要是通报社区矫正法施行三年来,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等各有关方面加强协作配合,积极推进社区矫正教育管理和法律监督工作情况,发布第三批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社区矫正法律监督,是检察机关依法行使的一项重要法律监督职能。
三年来检察机关共针对社区矫正执法环节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万余人
侯亚辉介绍,三年来,全国检察机关针对社区矫正调查评估、交付执行、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等执法环节,提出书面纠正意见26万余人,书面监督意见采纳率接近100%;其中2023年上半年提出书面意见近5万人,同比上升26.8%。三年共监督有关机关办理收监执行9千余人;其中2023年上半年监督有关机关办理收监执行1300余人,同比上升2.6%。
最高检联合司法部部署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
侯亚辉介绍,对于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面临的“出海请假难、监管监督难、教育帮扶难”等“三难”问题,最高检联合司法部,部署全国11个沿海省份检察机关和社区矫正机构依法开展涉海涉渔社区矫正监管执法和法律监督工作,切实解决涉海涉渔社区矫正对象痛点难点堵点问题。
着力解决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监管问题
侯亚辉介绍,2021年5月到10月,最高检在京津冀、广东大湾区、海南自贸港、成渝双城经济圈及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开展较好的地区等11个省(区、市),部署开展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赴外地生产经营请假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着力解决涉企业社区矫正对象请假外出监管问题。
全国共有1500余个检察院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侯亚辉介绍,检察机关依法稳妥有序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截至今年上半年,全国共有1500余个检察院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共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3000余次,对全国1800余个社区矫正机构和14000余个司法所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最高检在9个省份开展为期6个月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
侯亚辉介绍,今年5月,在前期探索开展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的基础上,最高检决定在黑龙江、江苏、福建、河南、湖南、广西、重庆、四川、甘肃等9个省份开展为期6个月的社区矫正巡回检察试点工作,进一步释放巡回检察制度优势,完善社区矫正检察工作体系。
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监督数字化应用场景
侯亚辉介绍,检察机关探索建立社区矫正监督数字化应用场景,通过系统智能运算,对社会管理大数据和社区矫正数据进行碰撞、比对,精准发现社区矫正对象脱管漏管、重新犯罪、重大违法等深层次问题。
内外协作,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
侯亚辉介绍,检察机关坚持内外协作、素能提升,不断推进社区矫正检察工作创新发展:①切实强化系统内协作,构建检察一体化协作的工作模式;②切实强化外部协作,注重加强与社区矫正机构、法院、公安机关的沟通协作;③切实加强队伍专业化建设,2022年,各地共开展同堂培训27次,参加培训约9000余人。
司法部: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副局长刘晔介绍,三年来,全国司法行政机关全力推动社区矫正法贯彻实施:①全面加强党对社区矫正工作的领导,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②大力推进社区矫正机构队伍建设,专门执法力量进一步壮大;③推进社区矫正法治化专业化,社区矫正监管教育水平进一步提高;④推进社区矫正工作社会化,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⑤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保障水平,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⑥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水平进一步提升。
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侯亚辉在答记者问时表示,社区矫正巡回检察工作,在整个巡回检察制度中属于第三梯队,主要开始于2022年。2022年,最高检在全面推开监狱、看守所巡回检察的基础上,在4月份下发通知,鼓励各地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社区矫正巡回检察。
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积极配合检察机关法律监督
司法部社区矫正管理局一级巡视员黄兰政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各级司法行政机关高度重视、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检察机关的法律监督:①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法律监督对保障社区矫正法正确统一施行、维护司法公正的重要作用;②建立健全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法律监督的机制;③全面落实检察意见建议并及时整改。
6件典型案例主要有4个特点
最高检第五检察厅副厅长刘福谦在答记者问时表示,本批典型案例主要有以下4个特点:①更突出监督的全面性、深入性;②更重视对社区矫正对象合法权益的保护;③更注重协作配合促共赢;④更注重优化办案方式方法。
浙江舟山:三个方面保障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的基本生计
浙江省舟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糜方强在答记者问时表示,近年来,接受社区矫正的渔民数量占舟山市社矫总量的三成以上。如何能动履行检察职能,在依法监督落实刑罚的惩罚教育警示功能的同时,有效保障涉海涉渔社矫对象的基本生计,舟山检察机关主要有三方面做法:①聚焦就业保障核心诉求,构建就业帮扶体系;②强化数据赋能,构建监管监督“智治”模式;③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共建共治新格局。
文字:吴鹏瑶
摄影:闫昭
中国检察新闻网摘编: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