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王鑫)连日来,新疆地区持续高温,气温一度冲向40℃,然而,这丝毫没有影响到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的工作热情,更阻挡不了执行干警奔向执行现场的脚步,强制执行,风雨无阻,永远在路上!
案件概述:
申请人杨某与被执行人某建材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申请人杨某于2023年7月10号向我院申请立案执行,由于申请人杨某在案件诉讼过程中曾采取过保全措施,查封被执行人名下混凝土搅拌设备一处。执行案件立案受理后,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承办法官任伟伟同志带领执行团队从乌鲁木齐市前往木垒县的标的物所在地,开展后续执行工作。
执行案件立案受理后,承办法官任伟伟同志积极与申请人杨某和被执行人取得联系,了解案情,开展具体细节沟通,通过电话询问后得知,被执行人目前不具备履行相应法律义务的能力,无法按期履行相应法律义务,故本案需对前期查封标的物进行评估拍卖。
执行团队经过450多公里的长途跋涉,抵达木垒县京能国际风电场附近的标的物所在地。正值炎热的正午,烈日当空,执行干警顾不上休息,立即赶赴混凝土搅拌设备存放地,进行实地摸排,熟悉情况。承办法官任伟伟同志与现场负责人进行协商和沟通,向其出具了相关法律文书,告知了其权利义务,经过一番详细释法明理,该负责人最终表示愿意配合法院的执行工作。
为了确保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失,加快案件办理进度,在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厂区现场员工的见证下,办案人员全程执法记录,对该混凝土搅拌设备开展后续执行工作。高纬度的盛夏,荒无人烟的厂区,气温不断升高,超强的紫外线照射到皮肤导致一种难耐的灼烧和刺痛感,执行干警没有抱怨反而迅速投入工作状态,在设备众多且停放比较散乱的混凝土搅拌设备厂区辗转反复,仔细寻找每一台需要扣押的设备,对每台需要查封、扣押的设备仔细核实并逐一张贴封条、拍照、填写扣押清单,并委托评估机构完成了对标的物的现场勘察工作......当忙完这一切时,才发现大家的背早已湿透了。
此次的强制执行行动,头屯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们“战距离,斗高温”,经过来回九百多公里的长途跋涉,当日出发,当日办结,当日返程,高效的完成了混凝土搅拌设备查封评估等工作,以实际行动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向“老赖”释明“高温酷暑、异地执行”等现实困难并不会阻碍执行的步伐,头法执行不服“暑”,一味“隐匿财产、抗拒执行”反而会带来更严厉的强制措施。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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