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马德俊)“法官,我收到孩子父亲付的抚养费了,谢谢你们……”、“法官,我和老人都与孩子视频见面了,我们聊的很开心……”这是莎车县人民法院执行局成功执结一起抚养费纠纷后,申请执行人热某与被执行人麦某先后打来感谢电话。
该案中,申请执行人热某和麦某在2008年经人介绍登记结婚,2021年因感情不和在莎车县人民法院起诉离婚,婚生子归热某抚养,麦某每月支付抚养费800元。但2023年1月起,麦某拒绝履行支付抚养费义务至今,故热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了解案件基本情况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向麦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并督促麦某尽快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麦某向法官道出了拒绝履行义务的原由,是自己及家人想要见孩子。
原来,二人离婚后不久,热某带着孩子前往外地务工,麦某和父母与孩子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麦某和孩子的爷爷、奶奶因思念孩子,多次前往探望,却因种种原因导致相见不太顺利。麦某认为是热某从中作梗,阻止孩子与其联系,且造成自身情绪激动。
执行法官意识到,若该问题没有妥善处理,双方的矛盾会越来越激烈,可能会再次产生新的矛盾纠纷,为了妥善化解纠纷,执行法官多次通过微信视频与双方进行联系沟通,详细了解事情原委。
原来,热某并没有阻止孩子与父亲联系,只是由于孩子学业繁忙,麦某频繁电话联系孩子,加之孩子的爷爷、奶奶视频通话时间正逢孩子上课期间,因此,才拒绝探视。执行法官在了解到各方并非不愿承担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及教育义务,而是在履行探视权时双方缺乏沟通,导致出现误解。
鉴于此情况,执行法官一方面从家庭教育、孩子成长等情况对麦某及家人进行劝导教育,两人已离婚且分处异地,并温馨提示他们爱孩子要注意方式方法,不要影响到孩子的正常学习生活;另一方面与热某协商,在支付教育费、孩子就医等方面,也应及时通知孩子父亲,而不是在事后直接申请执行,就孩子父亲及家人探望孩子提前做好沟通,帮助孩子建立良好的亲子关系。经过执行法官耐心释法说理,麦某明白拒不履行抚养费的严重性,如数支付未付抚养费。最终也促成双方重新达成探视约定。
家事案件处理的好与坏,不仅直接影响着一个个家庭的安宁与幸福,更是影响着一个个社区乃至社会的稳定与和谐。欲破家事案件执行之难,应切实转变执行理念,探索适合家事纠纷特点的执行方式,秉持善意,因案施策,努力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才能更大范围更大程度上实现家事案件“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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