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罗燃)“昨天有五个人到我的家里来,留下了这张执行、查封通知书,我又不识字,我是不是以后就没有房子住了。”夏日太阳正开始彰显火热温度时,一位左腿不便的七旬老人走进了江油法院双河人民法庭,向庭长邹艾岑讲述她的苦恼。
邹法官和阿婆沟通了解情况后,立马陪同其到双河镇桂花村村民委员会,与村干部一道出谋划策。在路上,老人家诉说着她的不安与焦虑:“我不晓得这到底咋回事,昨晚一夜都没有睡,天没亮就出门,花了两元钱坐车到场口上,走到你们法庭来的,那样会少给五毛钱的车费。”
经邹法官和查封法院沟通,得知:是阿婆的大儿子在外地有执行案子,法院只是将阿婆和大儿子共有的农房进行了查封,但并不影响房屋的居住、使用,让阿婆放心地住着。得知暂时不会处置其唯一的房屋时,阿婆饱经风霜的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并表示“我如果能够联系上我儿子,我一定叫他和法院进行联系,我也有好几年没有见过他了”。
“谢谢法官,我现在安心了。”在与法庭干警分别时,阿婆再次真诚地表达了谢意。
人民法庭扎根当地土壤,离群众最近、最了解民意。江油法院基层法庭干警一直以来致力于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争做群众“知心人”,以实际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回应群众关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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