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李薛)为进一步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完善审判权力运行机制,统一裁判尺度,增强裁判说理,提升案件质效,今年以来,阜康市人民法院不断强化类案检索工作,确保法律适用统一。
一是明确类案及关联案件检索平台。为确保类案结论一致,参照适用标准一致,形成统一的法律认识,节省检索资源和工作时间,鼓励法官利用现有的审判系统所对接的法信平台检索各类法律法规、案例,以确保指导性案例、权威案例、最新案例能够发挥类案的统一裁判尺度功能。
二是明确应当进行类案检索的案件范围。除重大、疑难、复杂及新类型案件、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的案件、纳入院、庭长监督管理的“四类案件”、合议庭法官法律适用意见不一致的案件等案件应当进行检索外,对其他类型案件倡导进行检索,以确保案件正确适用法律。同时,修改专业法官会议运行规则,要求凡提交专业法官会议讨论的案件,必须经类案检索并提交检索报告。通过强制推行,促使法官养成检索习惯。
三是明确类案检索结果的处理规则。明确检索后拟作出的裁判结果与类案裁判尺度不一致时,或发现本院类案裁判尺度存在重大差异时,应向庭长、分管副院长汇报,逐级呈报提交专业法官会议或审判委员会讨论。
落实类案检索制度,提升类案检索能力,统一法律适用和裁判尺度,是新时期人民法院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新期待的必然要求,是实现人民法院高质量发展的迫切需要,是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重要任务。随着类案检索制度的深入推行,类案检索已成为法官办案的必备技能。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