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范涛)近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执行局法官急申请执行人之所急,克服山高路弯的困难,驱车深入到一偏僻参地实施执行扣押手续,有效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去往参地途中
王某与李某系民间借贷纠纷,李某欠王某三十余万元至今未还,王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后,经查询,未发现李某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近日王某打电话告知法官发现李某在某偏僻地域有参地,近期可能要将其卖掉。
得知消息后,为防止李某转移财产,执行局法官雷霆出击,不顾山路蜿蜒崎岖、沟深林密,驱车来到李某所经营的参地处。李某对法官的到来惊奇不已,本想着抗拒不还钱,咬定参地并非自己所有而是与朋友共同经营,当执行法官让李某拿出共同经营的相关凭证时,李某却支支吾吾,无法拿出相关凭证。法官见状从法理、情理两方面劝说李某,一方面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是个人诚信的重要体现,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另一方面王某出借三十余万元是基于多年的朋友关系,在事业困难时给予帮助,最终李某在法官的劝说下同意将卖掉人参的钱款用来偿还债务。随后法官促使二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同时对参地拍照、录像,及时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保护了王某的合法权益。
对参地拍照、录像
对参地拍照、录像
百姓利益无小事,临江林区基层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将执行工作与 “学思想、强党性、重实践、建新功”紧密结合,切实办实事,解民忧,用心办理好每一起案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