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李旭晔)为进一步加强诉前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诉源治理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中的作用,推动诉源治理工作落地落实,努力把矛盾纠纷发现在早、处置在小、化解在萌芽状态,促进实现“抓前端、治未病”,积极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新格局,近日,阜康市人民法院应邀以“如何开展人民调解工作”为主题,到司法局开展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全市共50余名调解员参加培训。
培训会上,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工作人员结合工作实际,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方式就人民调解范围、工作原则、调解技巧、司法确认的受理程序、特点、法院对调解协议的审查、人民调解中存在的问题以及人民调解工作中常用的法律法规进行了详细讲解,并与人民调解员互动,现场回答了人民调解员提出的问题。
参训的调解员纷纷表示,此次培训内容丰富、针对性强,正是她们所需要的,今后将以此次培训为契机,学以致用,进一步提高调解成功率,充分发挥调解员在社会治理中的应有作用。
诉源治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内容。人民法院作为纠纷解决的主要责任主体,在诉源治理机制推进中承担着重要责任。
下一步,该院将继续积极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持续深耕诉源治理工作,狠抓前端化解,进一步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培训与指导,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多元解纷工作中的重要作用,促进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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