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陈勇 史金海)今年以来,单县检察院深化运用“案-件比”案件质量评价体系,创新“一体四维、小案速办”工作机制,采取三项措施,在进一步强化诉讼源头治理,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保证案件质量,增强社会效果,轻微刑事案件审结率、速裁率、不诉率显著提升,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一是加强与公安机关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将提前介入制度实质化,从源头上提高证据质量。不断优化办案机制,引导侦查人员以“样板案”的标准,把每一起“小案”都办成经得起检验的精品案。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诈骗、帮助信息网络犯罪等案件,细化证据指引标准200余项,规范侦查取证,大大提高移送审查起诉案件的“成品率”。
二是与法院协商建立轻微刑事案件量刑建议标准化制度,进一步提高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效率和效果。加强与法院沟通,完善轻微刑事案件精准量刑标准,以制度形式予以明确,增加案件透明度,提高诉讼效率,增强案件当事人认罪服法的自觉性,打通从诉到判的“最后一公里”。今年前三季度,该院轻微刑事案件提出精准量刑率98%以上,法院采纳率100%,办案效果提升显著。
三是加强社会综合治理,实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坚持能动履职,立足检察办案,通过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和意见,推动社会综合治理。如,针对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案不诉后行政处罚问题,逐案向交警部门发出检察意见,督促交警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同时,组织被不起诉人参与一定时长的交通执法教育实践活动,提高被不起诉人交通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教育周围群众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进一步提升了检察办案的社会效果。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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