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赵艾)近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立案庭法官和调解员奔赴千里之外的黑龙江省宝清县龙头镇成功调解一起因抚养费而引起的家庭纠纷案件。
原告孙某某通过网上起诉,索要婚前为其前公婆买车贷款欠下的外债4.3万元。原告孙某某与被告马某某的儿子结婚仅仅一年后离婚,婚生子由孙某某抚养,马某某的儿子每月负担抚养费。孙某某与刚刚满月的孩子回到了内蒙古居住。由于孙某某的前夫没有尽到抚养义务,又不知去向,无奈孙某某便向其前公公婆婆索要婚前为他们买车贷款欠下的4.3万元外债。
受理此案后,考虑到当事人之间的特殊关系以及当事人均不在本地,尤其是马某某夫妇在龙头镇一个偏僻的山林里给他人看管参地,无法面对面调解,承办法官和诉前调解员本着减轻当事人诉累的目的,决定前往黑龙江省宝清县龙头镇进行诉前调解。
由于马某某目前给他人看管参地,暂居在龙头镇一个偏僻的山林里,交通不便,没有客车通行,办案人员克服了重重困难,冒着严寒,踏着积雪,步行近2个小时,终于到达了马某某的临时居住地。
经了解,孙某某将马某某夫妇的微信拉黑,看不到孙子的爷爷奶奶索性就不管了。法官晓之以情,动之以理,让他们多从关爱孙子的角度出发,并当场通过电话视频与远在内蒙的孙某某调解,让马某某夫妇看到了日思夜想的孙子,使双方冰封已久的心开始融化。最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马某某向孙某某支付3万元。
临江林区基层法院紧紧围绕“案结事了人和”工作目标,坚持能动司法,践行司法为民宗旨,着力解决人民群众 “急难愁盼”和“难点堵点痛点”问题,筑牢公平正义防线,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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