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讯(周乐勇 陆魁英)近年来,贵州省赫章县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深入贯彻党中央反腐败斗争决策部署,将惩治和预防涉农职务犯罪作为工作重点,通过“三个强化”助推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提质增效。
一是强化衔接配合,全力追赃挽损。该院深入贯彻最高检“办理案件和追赃挽损并重”的司法理念,以提前介入、量刑建议等法律手段为有力抓手,不断强化与监察、审判机关的衔接配合,在严厉打击职务犯罪的同时,高效推进追赃挽损工作,提升办案质效。如在办理杨某某、闵某某贪污、行贿案件中,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二人虽有全额交赃意愿,但除尚处于民事给付诉讼中的工程款外,均无其他款项可以上交。该院承办检察官经多次与杨某某、闵某某及其律师进行释法说理,二人最终表示愿意用其民事裁判案件待执行款项交赃,并签订退缴赃款《委托书》,该案剩余141万余元赃款得以全额追回。
二是强化总结提炼,提升办案能力。该院对职务犯罪案件实施一案一总结,在开展办案全流程精细化管理的基础上,结合目标导向,定期不定期开展案件质效评定。重点从强制措施审查和量刑情节审查两个角度发力,准确把握法律适用、量刑标准、社会危险性和羁押必要性条件,综合考量社会治理效果及刑事政策导向,有效降低审前羁押率。如办理饶某某挪用公款案时,承办人结合办案经验总结,综合考量后认为饶某某不应当继续羁押的必要立即对其变更强制措施,最终人民法院对饶某某判处缓刑。
三是强化社会治理,提升办案质效。该院始终秉持职务犯罪案件“案结事未了”理念,在案件办结后通过认真梳理发案单位存在的监管漏洞和薄弱环节,精准剖析案发背后的深层次原因,充分发挥检察建议效能,督促发案单位建章立制,堵塞监管制度漏洞,达到“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积极效果,实现案件查办“治本”功能。如在办结杨某某贪污案后向其所在单位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推动发案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规章制度。
今年来,赫章县检察院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10件12人,制发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1个,挽回国家经济损失698万余元。下一步,该院将充分发挥职务犯罪检察职能作用,不断深化创新能动履职,扎实推进职务犯罪检察工作向纵深发展。
中国检察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