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讯(杨志惠)近年来,临江林区基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能动作用,主动发挥司法在非诉讼纠纷解决体系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建立了司法引导、诉调对接、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纠纷解决的工作格局,引导当事人选择诉前调解方式解决纠纷,逐步建立起具有地方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
融入社会治理大格局。充分发挥“三官一律”法治保障作用,进一步做细、做实 “无讼村屯”创建工作,加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新格局。与辖区政府、检察院、司法所联合开展“三官一律”工作( 法官、警官、检察官、律师),通过网格治理,进一步强化法治保障。法官发挥专业优势和职能,为辖区居民提供纠纷调处、法律咨询、心理疏导、普法宣传方面的服务,架起服务群众“连心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
深入推进府院联动工作。临江林区基层法院主动融入地方党委、政府领导下的诉源治理工作,努力推动构建党委领导、综治协调、部门联动,基层组织参加的多元化解工作格局,加强与临江市工商联、人社局、临江林业局工会、森林公安局、保险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等部门和协会的沟通联系、联动协调,共同研究诉源治理工作举措,努力探索和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同、非诉衔接等工作机制,深化非诉化解,取得了一定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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