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息 当人们还沉浸在农历蛇年的新禧余韵中时,仪陇县人民法院永乐法庭的干警已经开始了辛勤的忙碌,在他们牺牲掉与家人团聚的宝贵时间的同时换来了一方的安宁,成功调解了一起两死一伤的重大事故纠纷。
仪陇县武棚乡桂花屋村四组的刘某某修建新房,将工程承包给了同组的包工头刘某,刘某又将房屋粉水工程分包给了桂花屋村二组的饶某某,饶某某在承包到此项工程后就请了保平镇的夏某某及另一人帮其做工。2013年1月23日(农历腊月十二)上午,饶某某、夏某某及另一工人在刘某某家做外墙粉水时,因吊架板的树子断裂,致三人从三楼高的架板上摔落到地上,饶某某及夏某某当场死亡,另一工人受伤。
由于事发突然,而事件又致使两死一伤,属于重大事故。时值接近农历新年,该事件在当地引起了老百姓的极大关注。如果处理不好,会给当地社会的和谐稳定造成极大的负面影响。事件发生后,永乐法庭便给予极大关注,主动积极了解相关情况,及时与武棚乡人民政府、武棚乡人民调解委员会、武棚乡桂花屋村民委员会、永乐司法所和永乐法律服务所取得联系,一方面建议当地政府、调委会安抚死者家属,稳定死者家属情绪,积极妥善处理善后事宜,防止事态扩大;另一方面,由永乐法律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出面,会同当地政府、调委会做调解工作争取能够达成调解协议;同时,永乐法庭积极指导调解,为调解组织提供法律帮助;死者亲属来法庭咨询时,对其耐心讲解法律知识。其次,永乐法庭积极建议当地政府给予死者亲属民政救助,特别是夏某某的两个未成年子女,并建议夏某某所在村委会及时确定来年两个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问题。通过努力作工作,死伤者家属平息了心情,事态得以缓解。
2013年2月17日(大年正月初八),大家都还沉浸在新年的气氛里时,永乐法庭干警已经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几方进行座谈。永乐法庭干警建议鉴于房主刘某某家并不富裕,修房子已经用掉了其打工挣来的大部分钱,包工头刘某赔偿能力也有限,粉水承包人饶某某已经当场死亡,而且饶某某家中还有一个儿子没有成年及年近八十岁的老母亲需要人赡养,死者夏某某家情况更为凄惨,上有七十五岁老母亲需要赡养,下有三个孩子,其中两个都没有成年,其妻多年外出几乎没有管过孩子,希望多方相互理解。通过多方共同努力,终于达成了由刘某、刘某某一次性赔偿死者饶某某亲属各项费用共计80000元;一次性赔偿夏某某亲属各项费用共计95000元的调解协议。并由永乐法庭及时报送对调解协议进行确认,维护调解协议的效力。(讯息来源:四川省仪陇县人民法院 李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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