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息 营山县人民法院在审判执行工作中,将调解工作作为立院之本,确立了“牢固树立调解理念,切实提高调解效率”的民商事审判工作思路,在全院形成了全员参与调解、全程调解的工作新格局,并取得明显成效。
一是院领导高度重视调解工作,深化调解理念。为使调解的理念真正深入到每一名法官的心中,该院多次召开党组会,统一班子成员的思想认识,并通过召开中层干部会议、全体干警大会等方式把调解理念深入贯彻到一线审判工作当中。要求审判工作不仅着眼于“定分”,更要树立“止争”的理念,把调解作为更高层次的审判,作为结案的首选方式,民、商、刑附民、行政案件及执行工作全面实行调解。
二是完善调解工作机制,增强当事人对调解的接纳度。按照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原则来设定调解的前提和程序,通过法官的辩法析理取得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制定最接近双方心理承受界限的调解方案,避免当事人因违心接受调解而不愿自动履行。
三是完善司法调解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衔接配合,实现诉调对接工作常态化。拓展诉调对接工作领域,加强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的沟通协调、密切配合,建立健全衔接机制,完善工作流程。注重意见反馈,不断改进调解方式,形成化解社会矛盾的合力。
四是不定期对干警开展培训,提高干警的调解能力。在诉讼调解中要求法官注重司法礼仪,坚持公正的原则,分清是非,给人以权威。调解是一项综合性工作,不仅需要法学功底,还需要社会学、心理学等方面的知识,法官要不断的充实自己,在实践中增长才干,总结经验,积累调解技巧,养成耐心细致、不骄不躁的工作作风。
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方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