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息 今年以来,营山县法院进一步提高司法为民意识,认真开展“阳光司法”,强化审判管理职能,全面提升审判质效,注重矛盾纠纷化解,加强队伍作风建设,全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满意度和信任度。
一是思想上高度重视。
切实增强干警对人民法院人民性的理论认同、感情认同和实践认同,牢牢把握、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关切和期待,把人民群众满意作为法院工作的评判标准,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律意识、创新意识,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实现社会主义司法的目的和价值,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保好驾护好航。
二是加强机制建设和作风建设。
该院院加强机制建设,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改进,要求全体干警要以身作则,内抓管理,外树形象,切实改进作风建设,树立法院良好形象,提升群众满意度。
三是强化便民诉讼,树立为民司法理念。
精心设置了诉讼风险告知书、诉讼指南等,让当事人了解诉讼过程,引导当事人正确举证。对待弱势群体,坚持依法减、免、缓诉讼费用,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弱势群体平等参加诉讼权利。针对邻里纠纷、赡养等案件走到田间地头,社区街道巡回审理,就地化解矛盾。
四是加强司法宣传。
充分利用司法资源和优势,以公开审判为依托,加大“以案释法”力度,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法制宣传工作。借助新闻媒体宣传法律知识和法院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法治意识,增强群众对法院工作的认同感。
五是开展 “阳光司法”,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
通过以法院网站为平台,及时更新法院工作动态,全面推进审务公开,强化裁判文书上网和庭审直播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大众的监督。同时,积极主动的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排解民忧,为人民群众多办实事、多解难题,以实际行动增进群众对法院的信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法院工作的新要求和新期待。(讯息来源:罗雄)
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方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