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讯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规范执法和加强办案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确保办案安全,黄平县院采取五条措施,全面加强办案安全防范工作,促进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该院建立健全了办案安全防范工作领导机制,成立了由检察长任组长、分管自侦的副检察长和纪检组长为副组长,自侦部门负责人和办案干警、司法警察为成员的自侦工作安全领导小组。通过层层签订责任状,分别明确了检察长、分管检察长、纪检组长和部门负责人、办案干警和司法警察在办案中的具体责任。办案中,要求自侦部门从线索初查开始到案件侦查终结移送起诉,案件主办人员在各环节都精心制定了工作计划和安全防范工作预案并层层报批后方能实施。
二是加强教育,提高认识。
该院党组把办案安全当作基础性工作来抓,充分利用干警大会、院务会、政治学习会等形式,组织干警学习领会上级院有关文件精神,提高全院干警对办案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要求全院干警严格执行袁本朴检察长提出的“一个标准、四个警惕、四个严防”以及“六个绝不允许”、“三个必须执行”。强化办案安全警示教育,对政法系统发生的重大办案安全事故,及时通报学习,并对干警进行党纪、政纪教育,把安全办案的观念深植于干警心中。
三是落实措施,改进办案条件。
严格管理,进一步搞好办案工作区规范化建设。对办案工作区的设施和墙体全部实行软装修,对办案场所实行全方位视频监控,并严格按照《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置和使用管理规定》的要求,对办案工作区没有完全达标的地方进行整改,于2012年12月11日通过了上级检察机关的检查验收,并获得了准用证书。强化安全防范检查制度,严格对审讯地点和嫌疑人的安全检查。在办案工作区内设有待诊室并配备了急救箱及必要的急救药品。
四是强化协作,加强联系。
主动加强与医疗部门的联系,与县中医院签订了办案安全绿色通道协议,对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在讯问前及时送往医院进行身体检查,以便掌握其身体状况,保证办案安全;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确保拘留、逮捕、追逃等工作的安全。加强自侦部门和本院相关业务部门沟通与协调,公诉部门对自侦案件要提前介入,引导取证,有效防止非法取证现象的发生。
五是健全制度,促进管理规范。
在办案过程中,该院严格执行《安全防范预案审批制度》、《办案安全责任制度》等规范性规定,使干警时刻保持着高度的办案安全意识,做到“案件一到手,安全防范跟着走”。自侦部门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严格执行看审分离、审录分离,传唤、提审、看管等环节都由专人负责,无脱节、脱岗、单人看管或单人提审等情况。对涉案人员用餐、入厕等各时段情况,细化到点,责任到人。另外,还注重做好人员交接、换岗时段的安全责任,防止因一时疏忽引发安全事故。 (作者:贵州省黄平县人民检察院 姜永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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