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张增全)日前,吉林省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县司法局根据市院、市局《关于加强法官律师工作沟通协调的意见》精神,在县法院二楼会议室组织召开了加强法官、律师工作沟通协调会议。县法院和县司法局具体分管工作领导参加并主持了会议。
2014年7月15日,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法官、司法工作人员、律师在县法院参加会议。(摄影/李成贵)
会上,县法院相关庭室,县司法局律管科、法律援助中心、律师事务所的律师认真聆听了上级机关《关于加强法官律师工作沟通协调的意见》文件,对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与长白朝鲜族自治县司法局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法官律师工作沟通协调的意见(草拟稿)》展开了热烈讨论,大家从不同角度,各抒己见,对部分内容提意见建议,他们还就日常工作中遇到的各种疑惑不解问题交换意见,对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涉法焦点话题协调沟通,以此达成共识。
长白人民县法院与县司法局组织召开此次联系会议主要是针对近期内一些地方个别法官、律师、司法行政工作人员相继发生违反职业道德,无视法律法规,徇私枉法,枉法裁判,严重损害法律威严,破坏良好的法治秩序,妨害创建和谐稳定的司法环境进程等问题召开的一次会议,通过不断规范法官、律师间的正常关系,保障律师执业权利,教育广大法官,司法行政工作人员以良好的敬业奉献风貌,自警、自省、自勉、自立,树立正确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职业道德意识,共同塑造法官、律师的良好职业形象。
最后,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领导对双方工作人员加强协调沟通,共同维护司法权威等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强调人民法院与各联动单位要增强大局观念和法治意识,各司其职,公平公正审理和代理每一起诉讼、调解案件,为营造良好司法文明环境建设贡献力量。 (讯息来源:长白朝鲜族自治县人民法院)
中国法院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