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齐忻敏)近日,山西省朔州市人民政府发出通知,进一步明确气象等部门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同时要求各地做好中央、省驻市生产经营单位和有关单位的属地安全监管。
通知明确,朔州市气象局负责全市防雷工程设计、施工、检测单位、升放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单位的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和雷电防护装置的安全检测;负责为安全生产及其应急救援提供及时可靠的气象服务。
通知在“职责”中要求,要制定本部门、本行业、本系统、本单位安全发展规划,强化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要落实安全生产工作“一岗双责”责任制,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要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治理各类隐患,依法查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要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分析和安全评估工作,加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体系建设、队伍建设、信息平台建设及安全演练;要培养和引进安全技术和管理人才,普及安全科普知识,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要确保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具备适应本职工作的安全能力和要求,做到持证上岗。
通知强调,要加强监督检查和指导,及时研究、协调解决贯彻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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