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俞昊)为强化对未成年人权益的司法保护,进一步彰显司法的人文关怀,近日,阿克陶县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建卫带领刑事审判庭负责少年审判工作的全体法官,前往玉麦乡买某家中进行庭后回访帮教。
花季少年买某,在2013年的10月的一天,一时冲动,盗窃了邻居家手机等价值4000余元的财物。案件受理后,该院刑庭法官庭前通过调查时走访,了解到买某由于年幼无知,心智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一时冲动走上了犯罪的道路。
庭审中,法官根据未成年人犯罪相对简单的动机,犯罪行为带有很大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大多数情况是由于意志薄弱和情感冲动造成的,主观恶性不大这一特点,从“情、理、法”的角度对买某进行教育帮教,使其真正认识到自己的所作所为对他人及社会造成的危害,并真诚悔罪。在法官的努力下,买某所居住的玉麦乡司法所也愿意承担监管责任,法院最终对买某判处缓刑。
宣判后,法官不定期进行回访,掌握买某改造、学习、生活的情况,帮助他解决学习、生活中的实际问题,并了解到买某即将参加高考,告诫他不要自暴自弃,向他讲解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制度,打消了他的顾虑,使他能够放下思想包袱,认真学习。经过多方不懈的努力,买某如愿考上了理想的大学。得知这一喜讯后,李建卫副院长便带领刑庭法官再次来到买某家中进行回访、帮教,了解他的思想动态,勉励他要树立信心,多学法律知识,努力掌握一技之长,学会与别人友好相处,自觉远离犯罪,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回访结束时,买某哽咽地表示他对自己所犯罪行深感悔恨,今后一定会吸取教训,改过自新,开学后也一定会努力认真读书,以自己的实际行动来回报社会对自己的关爱。
此次回访帮教活动是阿克陶县法院积极推行回访帮教工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阿克陶县法院少年审判始终坚持“教育、感化、挽救”的工作方针,深入贯彻“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寓教于审,逐步建立和完善“庭前社会调查、庭审教育感化、庭后回访帮教”的工作流程,不断延伸审判职能,通过回访交谈等方式积极开展对未成年服刑人员的回访帮教活动,架起了法官与少年犯之间心灵沟通的桥梁,使他们更加坚定了努力改造的信心和重新做人的勇气,努力做到让未成年人在司法的关怀下健康成长,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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