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刘淑敏)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接送工作补助经费和生活补助费发放,切实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实施安置帮教的重要举措。湖口县司法局为严肃发放纪律,确保两项经费发放到位,特成立专项检查工作小组,由局领导班子分2片带队,下到全县12个乡镇开展专项检查。
从9月16日起,工作小组对12个乡镇司法所的84名刑释解教人员“两费”发放工作,采取现场拨打电话或上门走访的形式逐个进行检查。检查工作组每到一个乡镇司法所,都特别强调这项工作必须做到四点:(一)做到档案材料齐全。司法所将所辖区内刑释解教人员名单、刑释解教人员释放证明书、未就业证明、出监生活补助发放情况(回执)、生活补助发放表等资料要齐全;(二)做到专款专用,各司法所设立两项经费专项帐户,负责每月经费发放,严禁一次性发放两月或两月以上生活补助费;(三)建立两项经费管理台帐,各司法所将两项经费发放情况在台帐上进行详细登记,实行经费发放台帐式管理;(四)各司法所在安置帮教工作经费发放中,要认真核实,严格把关、据实统计,实行谁发放谁负责的制度。
通过为期四天的检查,严肃了发放纪律,确保了经费的发放到位,杜绝了生活补助费冒领、代领的现象,确保了我县刑释解教人员接送率达100%,符合条件的生活补助费发放率达100%,增强了刑释解教人员重新回归社会的信心,有效预防了因生活无着落引起的重新犯罪,使他们能够早日安心生产生活,自食其力,创业致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发展提供了保障。(讯息来源:江西九江市湖口县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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