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张永才)10月14日是安徽省交警总队部署开展的全省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第一个集中统一行动日,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积极按照安徽省总队和蚌埠市交警支队统一部署,积极组织警力开展道路交通违法行为集中统一查纠行动,行动中,查处3起酒驾和2起无证驾驶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10月14日下午,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城关中队安排警力在城区城乡结合部的大桥路、环城北路设卡对涉嫌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纠。14时40分,执勤民警在国防路与大桥路交叉口将一辆车牌号为皖CGS510小型轿车拦停进行检查,发现五河县城关镇码头街的驾驶员关某脸色微红,有酒驾嫌疑,于是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发现其酒精含量达42mg/ml,属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辆,于是将其控制并带至中队处理。无独有而,在随后的15点20分和30分,五河县双忠庙镇孙湖村孙某和江苏省张家港市塘桥镇陆某分别酒后驾驶皖CH7S77小型车辆和苏GE781小型车辆行至检查点被执勤民警查获,经对两人酒精测试,发现孙某和陆某分别体内酒精含量达73mg/ml和25mg/ml,,于是执勤民警也分别将两人带至中队进行处理。根据关某、孙某及陆某三人酒后驾驶行为,执勤民警对三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并对三人分别作出罚款1500元,驾照记满12分,暂扣六个月严厉处罚。
在当天下午的15时10分、15时30分,五河县新集镇赵场村郭某、江苏省连云港市卞某两人未取得机动车驾照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在五河城南大桥路、环城北路被执勤民警逮了个正着,两人分别被处罚1000元罚款。(讯息来源:五河县公安局交管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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