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众全民讯(齐忻敏)近日,山西省政府出台《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保障长效机制实施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建立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校舍安全年检制度。要求各级教育、地震、气象等部门联动,及时向学校发出相关灾害预警信息。今后全省所有公办、民办中小学、幼儿园,每半年都将由政府组织进行一次安全隐患排查,结果面向社会公开。
《意见》指出,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将中小学校舍安全纳入当地防灾减灾总体规划,对本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舍灾害风险进行综合评估,指导学校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组织师生开展应急演练。要完善校舍防火、防雷等综合防灾标准,新建校舍必须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建设。《意见》要求各级教育、地震、气象、消防、国土、水利等部门要建立联动机制,在技术条件及职责范围内,及时向学校发出相关灾害预警信息,妥善做好师生应急避险和转移安置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影响安全使用的校舍,要及时发布安全预警。《意见》强调,各市、县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维护,充分发挥信息管理系统在年检、预警、信息发布、隐患排除、责任追究等方面的作用,切实提高中小学校舍安全管理科学化、精细化水平。
中国法治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 |